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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

給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對台灣年度新聞攝影大賽評審委員遴選的建議--林少岩老師投書

多年以來,我曾數次詢問吳舜文新聞獎助基金會、卓越新聞獎基金會等舉辦新聞獎競賽的團體,為什麼聘請攝影獎的評審委員時,總是將仍任職於媒體的資深攝影記者排除在外?
資深、優秀且仍在業界的新聞攝影工作者,從經歷、視覺素養和對媒體運作的熟悉度來看,都是最適當的新聞攝影獎評審。各地的新聞攝影比賽,莫不是從這些大家在專業上有所推崇的現職視覺工作者中去挑選遴聘。這點只要大家去查一下世界各主要新聞攝影比賽歷屆評審委員名單和職稱就可明顯看出,無須多言。只有台灣的新聞攝影比賽長久以來都是以文字工作者、學者或己不在新聞線上的退職攝影工作者為評審團主要成員。為什麼?
我從不同對象得到的答案是一致的:怕仍在媒體任職的評審有門戶之見,不夠公正,有偏袒之虞。

這話不能說完全錯,但對的成分也不高。過去許多老一輩的新聞工作者,確實讓人感覺得出有種各自吹捧的習性,常護著自己工作機構那塊招牌;這是我說不完全錯 的部分。但是請各位也體認到時過境遷的事實:那一輩的老攝影工作者早已完全退出了這個行業。當今仍在職且所謂資深的攝影記者,不過是跟我差不多同輩那一群。就我十幾二十年跟他們一起跑新聞的觀察,這些人並不像上一代攝影那樣,有那麼重的門戶之見。不同世代,觀念早已不同。且現今媒體環境也不像從前那樣賺 飽了沒事在比誰大。如今大家都苦哈哈在求生存,標榜門戶對誰都不切實際。
當然,我個人對目前在職資深攝影記者的了解和信任不足為憑。所幸研究會辦的比賽有一項跟台灣其它新聞獎都不一樣的特質,足以做為評審偏袒與否的檢驗和保險機制:公開評審。
公開評審就是把整個評審過程攤在陽光下供大家檢驗。任何人都可以到評審現場親自觀察每一位評審怎麼說、怎麼做。且研究會還全程錄影錄音,並在網站上公布。評審委員要展現的,就是他個人的專業素養和公正性。換句話說,是揹負著他個人的名聲。有哪一位評審願意在這項尚未成長茁壯的新聞攝影比賽中,就落個徇私偏袒的臭名?難道這些資深的攝影記者不知愛惜羽毛?
就算有人真的偏袒好了,他也只是七票中的一票,並無決定性的影響,此其一。其二是一旦不公行徑曝露,當天臭名就傳遍全省,日後再也沒人會找他做類似的事情,形同拒絕往來戶。將心比心,如果是你去當評審,你會那樣做嗎?值得嗎?如果我們有了公開評審這樣的制衡機制,還堅持以人性本惡為出發點,事先去懷疑這些資深攝影記者的公正性,對他們並不公平。
從動機、利益、實際運作和研究會所設計的機制來看,由在職者當評審產生不公的風險實在不高,研究會和參賽者無須多慮。新聞攝影比賽的結果,標舉著一種專業追求的方向。難道我們自甘為了一個寧可信其有的虛無疑慮,長久忍受由跟現實新聞攝影戰場始終隔一層的文字工作者、學者、退職者來主導我們努力的方向?其中得失,值得研究會和新聞攝影工作者深思。
有人說:在職的資深攝影記者終日接觸新聞事務、處理照片,對某些照片留有印象,且知拍攝者為何人;如此擔任評審恐有不公。
新聞攝影比賽評審過程中隱匿作者姓名是一種程序上的公平,值得肯定。但這種機制只能盡量讓評審不知照片作者是誰,無法做到百分之百。一些重大新聞事件或較特殊的新聞照片,一定有某些評審留有印象,甚至知道是誰拍的。此事無可避免,除非評審是從不看報章雜誌之人(那找他來評幹什麼?)。只要長期關注新聞攝影,即使不在新聞線上的評審也會記得某些照片跟作者,不是只有在職者才會。吳舜文獎和卓新獎評審時何止連名帶姓,連服務單位都一目瞭然,倒沒聽說他們受到多少質疑?
評審委員在評審會上,最終還是回歸專業和良知,再加上比賽本身力求公平的設計機制(如前述之公開評審便屬之)。因此,知道某些照片的拍攝者是誰就等於不公正,這樣的命題並不成立,不然所有的比賽都不公正。
舉我去年赴上海評華賽為例:高雄鱷魚口含斷掌的照片我在到上海之前就不知看過多少次了,難道不知其來源?還有在各地集合大批裸體男女拍照的Tunick,他的照片評審會不認得?評審團最終還是回歸比賽本身,把知道跟不知道作者的照片放在同一把專業的尺上去評量,並為結果負責。
台灣的新聞獎都以文字為主,長年來攝影只是吊在車尾陪襯。近年來雖力求改革,但仍受制於先天體質,進展有限。研究會辦的年度大賽,是第一個真正以新聞攝影為主體的比賽,且規畫設計都比老牌的新聞獎先進許多(如分門別類、隱匿作者姓名、公開評審等),用心感人。無奈引進在職資深攝影記者擔任評審委員一事,不但是研究會成員,也是許多攝影記者心中一大障礙。
懇切呼籲研究會精益求精,勇於跨出這關鍵性的一步,讓經驗豐富、有專業素養且熟諳媒體脈動的在職資深攝影記者,能有機會擔任年度大賽的評審委員。將台灣唯一純正的新聞攝影比賽跟媒體實務運作緊密結合,而不淪為疏離的高調。
我相信這些在職的資深攝影記者並不畏懼在公開評審中接受檢驗,也相信他們經得起檢驗。台灣不曾給過他們機會,有什麼理由在毫無前例可循的情況下,主觀認定這些人不適合擔任評審?
如果世界各知名新聞攝影比賽一向以資深現職視覺工作者為評審團主體,唯獨台灣至今還不行,我們在獨特什麼?

一位已退職卻還常在擔任攝影比賽評審的攝影記者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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