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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3日 星期一

國民黨『番薯』廣告,盜用照片

自由時報攝影記者劉信德,委託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代發本人聲明。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在103年10月21日,於中時、聯合、蘋果日報刊登「連一顆地瓜.柯文哲陣營都要抹黑」廣告,並在刊登廣告後,再度印刷紙本廣告夾報發送。
報紙廣告及夾報文宣均刊登連勝文吃地瓜照片,並寫明該照片「截取自自由時報網路,記者劉信德拍攝,就是鐵證!」,經查該照片並非本人拍攝,也從未刊登在自由時報網路。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刊登之廣告與文宣與事實不符,本人已委請律師發出存證信函,要求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立即停止刊登錯誤廣告、停止發送錯誤文宣,並於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蘋果日報刊登廣告向本人道歉,同時委託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代發本人聲明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支持自由時報攝影記者劉信德採取法律行動,維護自身權益。
對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廣告,盜用風傳媒網路照片,又將此照片作者標示為劉信德攝,不尊重著作權,並罔顧人格權情事。本會,強烈譴責,中國國民黨臺北市黨部,應為此公開道歉 。

證據以下



2014年6月29日 星期日

【共同聲明】針對張志軍來台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譴責警方暴力、侵犯新聞自由

【記協聲明稿】針對張志軍來台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譴責警方暴力、侵犯新聞自由

《新頭殼》記者林雨佑於六月二十六日在新北市烏來地區採訪一起針對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的阻路抗議事件,卻遭到警方干擾採訪,甚至威脅逮捕。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針對本案發表以下四點聲明: 
一、新聞自由是憲法明文規定的國民權利,記者採訪新聞事件是這一權利的具體實踐,不容任何警察人員隨意出言恫嚇、剝奪。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對此嚴正抗議新北市警察局侵害新聞自由之反民主行為,並鄭重要求警政署及新北市警察局查明本案,對外公布完整事發過程並且公開道歉。並對肇事員警應予處分,同時主管機關應針對不當執法員警施予一定時數的法治再教育。

二、該記者採訪過程中已明確表示並出示陸委會發放的採訪證,不料肇事警察竟然回答:「有採訪證又怎樣?」「採訪什麼東西?」「誰給你採訪證的?」指揮官甚至一度下命令逮捕記者。足見主辦張志軍訪台事務的陸委會和警方橫向連繫溝通不良、前置作業不足,陸委會應就此事要求警方具以檢討改進,並對公眾承諾絕對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三、這起事件再次曝露台灣警方對於新聞現場記者的角色認知不清。記者在陳情抗議現場乃是進行旁觀採訪,而不是陳情抗議者,自然不是警察執法的對象。因此,記協要求警政署應該儘速出面與記者協會和其它專業團體協商,訂定員警在陳抗現場面對記者採訪時的行為規範,尊重記者採訪權利,嚴格禁止干擾記者採訪工作。 

四、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鼓勵新頭殼及林雨佑針對警政署及肇事員警提出損害賠償告訴。台灣記協將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

呼應記協譴責323警察暴力侵犯記者新聞採訪權

記協聲明稿

一、3月23日民眾、學生占領行政院抗爭行動過程中,警察暴力拉扯、毆打記者,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統計個案已達十起以上,記協對警察不分青紅皂白,對現場記者施以暴力,侵犯記者新聞採訪權,提出嚴厲譴責。

二、記協對於警察在陳情抗議現場進行驅離行動過程中,以先隔離記者,再對民眾施暴驅離的方式,提出嚴正抗議,並強烈質疑警方目的在阻擋記者紀錄真相,阻撓記者採訪工作,嚴重侵犯新聞自由,是反民主最壞示範。

三、記協要求警政署長王卓鈞與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針對323、324驅離任務針對新聞採訪媒體作業之勤前教育與執行原則提出公開說明。

四、記協重申,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應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維護新聞自由,勿再重蹈文林苑案、大埔案、華光社區案等抗爭現場,阻擋記者採訪,甚至對記者施暴,呼籲警政署盡速訂定「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處理原則」,行政院更應明確要求警方在執法過程中,保障記者新聞採訪權與人身安全。

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

2014年新聞攝影大賽 公開評審


評審時間, 322 日下午一點開始。

地點:卡那達咖啡館B1 (台北市中正區臨沂街135號),近忠孝新生捷運站,二號出口的巷子裡


 此次評審團,由中國與台灣,資深攝影師共同評審。 評審過程公開,透明,有興趣的朋友可前指教。

謝三泰

1958年生於澎湖馬公。在台灣社會運動風潮初起的1987年,進入當時重要民間媒體《自立晚報》,開始攝影記者生涯。次年起,連續三年榮獲「吳三連新聞攝影獎」。歷任《自立早報》攝影組召集人、《黑白新聞周刊》攝影組主任、《勁晚報》新聞攝影中心主任、《新台灣周刊》攝影編輯顧問。曾於北部各社區大學開設「紀實攝影」課程。
攝影創作聚焦於社會運動、弱勢群體和生態環境,曾參與「三輪車夫」、「看見淡水河」、「我們都是一家人:唐式症家屬照相簿」、「台北人」、「無聲的見證:921大地震災情影像」、「紅樹林生態之旅」、「台灣人權影像展」、「港都勞動群像」、「高雄:看不見的歷史」、「解嚴二十年」等攝影聯展,曾舉辦「勞動尊嚴」、「舞蹈空間」、「映象台北」等個展,並出版攝影集。作品獲國立台灣美術館




亮相館影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紐約視覺藝術學院(School of Visual Arts) 美國紐約市
攝影美術碩士(Master of Fine Arts in Photography)
伊利諾大學芝加哥分校 美國伊利諾州芝加哥市
攝影美術碩士班(MFA program in Photography)
南伊利諾大學 美國伊利諾  攝影與電影學士


姜永年

2008年 第七屆卓越新聞攝影獎
1993.07.01~1995.02.28 大成報
1995.03.01~1996.02.28中華日報
1996.03.01~2001.03.31 中時報系
2001.04.01~~ 壹週刊攝影主任


盧廣 (中國)

自由攝影師。
全國攝影藝術最高獎中國攝影金像獎獲得者、德藝雙馨優秀攝影家,第47屆荷賽(世界新聞攝影比賽)當代熱點類組照金獎獲得者。1980年開始從事攝影,沉迷其中,視攝影為第二生命,當過工人、職員,後下海創辦照相館和廣告公司,曾在清華大學中央工藝美術學院進修攝影。2001年在北京創辦陽光聚焦圖片網。擅長社會紀實攝影,主要作品多是反映社會熱點、焦點問題如:西部大淘金、吸毒者、小煤窯、愛滋病村、京杭大運河、青藏鐵路建設、非典、血吸蟲病、地雷村、奧運改變中國、關注中國污染等。其中《愛滋病村》獲第47屆荷賽(世界新聞攝影比賽)當代熱點類組照金獎,並參加了中法文化年法國年在巴黎的展覽;專題《金三角吸毒者》參加了2004年第16VISA國際攝影節展覽;20055月受美國國務院邀請訪問美國;2008年獲德國亨利南恩攝影大獎、尤金史密斯人道主義攝影助研獎;2009獲得尤金史密斯人道主義攝影獎;被授予“2009中華文化人物榮譽稱號。2010年獲美國國家地理攝影大獎。2011年獲第54屆荷賽突發新聞類組照三等獎。2013年獲得荷蘭克勞斯王子基金獎。


魏紅鋼(中國)

中南民族大學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副教授
廣告攝影實驗中心主任







2014年2月17日 星期一

2014台灣新聞攝影大賽 正式開催

2014台灣新聞攝影大賽

對不起我們來遲了,

台灣新聞攝影比賽,即日起開始報名,截止日期為2014年3月10日。 


報名者注意,三步驟

1.2.3 填寫
1.詳情請參閱簡章
2. 下載報名表格

3. 線上填寫報名表     -->非常抱歉,因作業疏失,線上報名表更新連結,請已參加報名者,再填寫一次。 再次跟各位參賽者致意。




2014台灣新聞攝影大賽簡章

2014台灣新聞攝影大賽簡章
參賽資格:
1.本賽事開放社會各界人士參與,不限參賽者身份、國籍。
2.作品符合新聞攝影屬性、不論是否曾在媒體刊登均可參賽。
3.參賽者須確保對參賽作品享有著作權,作品涉及肖像權事宜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單張照片須為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期間拍攝之作品、系列照片須於上述期間完成或首次發表。

項目類別:
一、單張照片:每人每類不得超過10
1.突發新聞類(Spot mews):不可預知之新聞事件或可預期事件中之不可預知狀況。
2.一般新聞類(General news):可預知之新聞事件或狀況。
3.體育新聞類(Sport News):運動競技和動態休閒相關之新聞事件。
4.新聞人物類(People in the news):新聞事件中特定人物的刻畫、描寫。
5.肖像類(Potrait:人物肖像。
6.自然環境與科技(Nature and Technology):生態、環保、天文、科技相關議題之新聞事件。
7.圖文特寫類(Feature):觀點不以敘事為主,著重人情趣味和畫面美感之軟性新聞角度或題材。
8.藝術與娛樂新聞類(Art and Entertainment:藝術、娛樂、時尚相關議題之新聞圖片。
二、系列照片:每人不得超過3主題,每主題不得超過10
以多張照片報導單一主題之照片群組;屬專題性質之攝影報導或圖片故事。
三、年度最佳新聞攝影記者(BOP)必須繳交15~30的照片,請參賽者以年度攝影作品集的角度來挑選與編輯。
四、年度最佳新聞照片(POY)參賽者不需針對此項特別報名,評審團於評審結束後,由所有參賽照片挑選而出。

獎項:
單張照片每一類別選出三名,系列照片另選出三名以及一名年度最佳新聞攝影記者、一張年度最佳新聞照片,各類別經評審團提議得列入優選,年度最佳新聞攝影記者與年度最佳新聞照片除外,若該類名次從缺則不得提議優選。得獎者將由大會於頒獎典禮上授與得獎證明。

作品規定:
1.一律以數位檔案送件,不收紙本照片,彩色黑白不拘。
2.參賽者可自行裁切照片,但照片檔案長邊至少須為2000像素
3.每張照片單獨保存為JPEG格式,圖像品質設定為high/8、圖像dpi設定為72dpi
4.除一般增減光、反差傳統暗房對照片能修改之調整外,以電腦或人工竄改、合成、作假、多次曝光之作品一律不接受。前述情況經查屬實一律取消評審或得獎資格。
5.肖像類藝術與娛樂新聞類之外,攝影者介入新聞事件,安排、導演之作品一律不接受,經查屬實一律取消評審或得獎資格。
6.參賽者自行選擇參賽類別,但不得同一張照片參加多個類別,系列照片年度最佳攝影記者兩類除外,若有發現,該張照片將不列入評審。
7.經推派為代表拍攝之照片不列入前三名,得經評審決議後列入優選。
8.評審團有權向參賽者調閱原始檔案。

收件規定:
1.參賽者須詳實填寫報名表格,無論郵寄實體報名電子郵件報名皆須至本會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以便得獎後續聯絡事宜。線上報名表連結

2.郵寄實體報名:參賽者需將參賽圖檔報名表格電子檔燒錄成光碟,郵寄至「台北郵政117-842號信箱」,賽務人員將回覆確認收件。
3.電子郵件報名:參賽者亦可透過寄送電子郵件報名參加,參賽者需將參賽圖檔報名表格電子檔以附加檔案方式寄送報名參加,本會E-mail如下:tppatppa@gmail.com,賽務人員將回覆確認收件。報名文件寄送後三日內請密切注意參賽報名之個人電子信箱,以確認大會收件無誤。若經大會發現參賽作品有誤,經電子郵件通知,於收件截止一周內未予回覆者,將不列入評審
4.電子郵件收件截止時間為實體收件時間之前三天,逾期一律不予授理,實體以郵戳為憑,網路以本會官網時間為憑。
5.圖檔本身、照片檔名和說明不得署名或出現與內容無關之文字、記號。若有發現大會有權得以修改或塗銷。
6.單張照片檔名依類別及序號命名排序,序號請以阿拉伯數字二位數編排,並填寫對應之照片說明。如:突發新聞之01、突發新聞之02、突發新聞之03…一般新聞之01、一般新聞之02、一般新聞之03…等,以此類推。
7.系列照片須自訂標主題,並以一段文字敘述故事概要。
8.系列照片由參賽者自行排序,序號請以阿拉伯數字二位數編排,照片檔名依系列A01、系列A02、系列A03…….系列B01、系列B02、系列B03…系列C01、系列C02、系列C03…排列,並填寫對應之照片說明。
9.不論單張或系列,每一張參賽照片 都須以中文填寫照片說明。
10.比賽將於20144月擇日公開評審,評審地點另行公佈,評審過程開放旁聽;評審結果於網站上公告。 獲獎人將各別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未獲獎者不另行通知。
11.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12.頒獎時間地點另行公佈。

其它注意事項:
1.完成參賽手續之參賽者即同意主辦單位得使用參賽作品,並可重製、出版、展覽、網路張貼,或用於研討及文宣。使用過程主辦單位將尊重參賽者署名的權利。
2.若有第三方對照片中的人事物或建築提出權利方面的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對相關法律事務負全部責任。
3.不遵守參賽規則或不能滿足報名表格中條件的參賽者將被取消資格。
4.參賽者得同時參加所有項目類別,但不得同一張照片參加多個類別,系列照片年度最佳攝影記者兩類除外,若有發現,該張照片將不列入評審。未得獎之參賽作品,大賽會嚴格遵守中華民國著權法及相關法令。

5.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tppatppa@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