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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日 星期四

第二屆台海新聞攝影大賽徵稿通告


第二屆台海新聞攝影大賽參賽規則

主題:《聚焦兩岸,見證交集》

參賽照片應當圍繞民眾為了兩岸的和平發展和共同繁榮,表現經濟、科技、文化中的成就、衝突和解決矛盾的過程,表現海峽兩岸民眾生活的習俗和變革,表現海峽兩岸民眾的情感、意志和命運。

參賽作品分類及代碼

(1).台海重大新聞類(IN)。

(2).台海經濟新聞類(EN)。

(3).台海人物新聞類(PN)。

(4).台海藝文新聞類(ACEN)。

(5).台海環保科技新聞類(EPSN)。

(6).台海生活民俗新聞類(LFCN)。

以上照片不分單幅或組照。

評選標準

•內容真實,著力體現“聚焦兩岸,見證交集”的主題;

•形象生動,富有衝擊力和感染力;

•影像表現手法有新意;

•標題與圖片說明準確、簡明;

•參賽類別清晰。

稿件時限和截稿時間

稿件時限: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截稿時間:比賽將於2012年2月18日24時截止收稿,逾期的參賽作品將不予接受。上傳作品顯示的時間將被視為參賽作品的提交時間,郵寄光碟以郵戳為准。

獎項與獎酬

1、獎項:

六類照片各設金獎1名,各設優勝獎9名。

從所有參賽作品中評出“年度最佳台海新聞照片獎——金浪獎”1名。

2、獎酬:

“年度最佳台海新聞照片獎——金浪獎”得主將獲得人民幣20000元獎金,並頒發獎盃、證書、畫冊,應邀參加頒獎大會;

六位金獎獲得者將分別獲得獎金人民幣10000元,並頒發獎盃、證書、畫冊,應邀參加頒獎大會;

另評出“台海新聞優勝獎”每類9名(共54名),獎金人民幣各1000元,頒發證書、畫冊;

所有獲獎者將成為“台海攝影聯誼會”會員,每兩名“台海攝影聯誼會”會員可以從連續參加兩次台賽以上的攝影師或愛好者中推薦新會員,並由台賽組委會審定。

所有得獎者不重複獲獎。

3、獲獎通知方式

第二屆台賽評選委員會的最後裁定(評選)將於2012年3月下旬在廈門進行,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比賽結果,獲獎作品名單將同時在台賽網站上以中文簡體、中文繁體和英文予以公示一周。

一、參賽者
  1、接受中國大陸和台灣、香港、澳門的通訊社、報刊社、圖片社、網絡媒體和各種攝影團體的新聞記者、攝影師和社會上攝影愛好者的新聞攝影作品參賽。

  2、台賽參賽作品的提交主渠道是通過台賽網站。所有參賽者必須填寫參賽申請表,可登錄台賽官方網站www.thpp.org下載簡體或繁體版的參賽表格。在參賽表中填明個人資料和對參賽新聞攝影作品的詳細說明,並通過網絡上傳至台賽官網。在填寫參賽申請表時,如果參賽者沒有受聘用的單位,則應提供能夠證明攝影者職業狀況的證明信或某種官方,包括各種攝影團體認可的文件和注冊編號。

  3、參賽作品須與參賽申請表一並上傳。

  4、獲獎新聞照片有可能在公布比賽結果時在媒體上發表,並同時納入台賽的館藏。

  5、大賽組委會享有免費使用參賽者作品的權力,可以重複使用這些圖片進行與台賽相關的出版、展覽和相關活動,並在使用過程中尊重參賽者及版權擁有者的署名權。

  6、評選結果宣布後,組委會有權根據情況向獲獎者索要能夠滿足台賽年鑒出版和展覽質量要求的底片或幻燈片複製件或大數據量電子文件。

  7、參賽者應確保對參賽作品享有版權或已獲得作品版權擁有者的同意提交作品參賽,參賽作品中涉及肖像權事宜由參賽者自負。若有第三方對圖片中的人、建築或其他事物提出權利方面的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對圖片可能引發的法律事務負全部相關責任。

  8、不遵守參賽規則或不能滿足參賽表格中條件的參賽作品將被視為不合格。

  9、比賽不收參賽費。

  10、在參賽規則和申請表上闡述的條款具有約束力。

二、參賽作品要求

  1、每位參賽者限投10件作品參賽,其中每個系列作品視為一件作品。

  2、單張新聞照片必須是在2010年和2011年拍攝並發表的。

  3、系列新聞照片必須是在2010年和2011年完成或首次發表的。

  4、系列新聞照片可以包括最少2張,最多10張照片。系列照片中,每張都需要標記分類代碼和系列代碼。

  5、網絡上傳圖片是參加台賽的主要方式。數碼照片文件的格式可為JPG,文件量大小應在500K至2.5MB之間,像素400萬以上。

  7、參賽新聞照片必須寫有題目和新聞要素齊全的文字說明。參賽者提供的中文或英文說明要準確、簡潔。

  8、數碼攝影:來源於數碼器材拍攝的照片必須注明“SDC”字樣

  9、比賽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電腦技術人工修改製作的照片。

  10、相同的照片不能同時投送到不同類別中。

  11、參賽照片正面和正片框上不能標有參賽人的姓名或身份信息、照片標題和圖片說明,但要寫清分類編碼和在申請表格上使用的照片序列號和分類代碼。

  12、所有圖片必須寫清拍攝地區、地點和時間。

  13、評委會的決定視為最終決定,不接受任何申訴。

  14、獲獎作品一旦發現並證實違背參賽要求,台賽組委會將立即取消其獲獎資格,並在媒體上公布,相關作品也將從台賽官方網站和展覽中去除。

  15、由於台賽參賽者將包括台灣攝影者,如果遇到網絡不穩定的情況,長時間上傳圖片無法成功,參賽者可將作品及詳細信息發至台賽組委會辦公室郵箱:taihaipp@gmail.com。或在指定時間內寄送作品光盤到組委會地址。
台賽組委會辦公室

地址:中國廈門市呂嶺路122號1110室

郵編:361009

聯繫電話:00286-592-5581794 5581793

傳真電話:00286-592-5135626

連絡人:游澤方 孫靚燕

官方網站:www.thpp.org

電子信箱:taihaipp@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