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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4日 星期日

(系列之五) 系列照片第一名得獎感言

(接上文)鄭超文:謝謝子明大哥。現在請大家提問或是發表一下看法,當攝影應該是很有意見的,因為這個工作就是在表達意見,只是呈現方式是影像。


胡瑞麒:有有有,我有意見。我可以發表一下得獎感言嗎? (現場報以熱烈掌聲給以鼓勵)


我的感言可以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份是拍照的分享。就我自己拍系列照片的經驗來看,要用工作之餘去拍照,真的很累、很花錢、也很花時間,可是還算滿有成就感的。因為平常零散的照片是有,但是要拍系列照片,就很多現實條件要考量,特別是時間的調配,一定需要調適。
題材和內容的部分,我這次拍的照片沒有人,個人覺得這是很大的問題,因為人還是照片的主角。紅毛港這個題材很多人拍,也有很多很棒的照片,題材並不是很新。而我因為不在高雄當地,從開始拍,一直到紅毛港整個消失,需要在較長的距離和自己有限的時間去拍。因此,我在後來觀察到這個有趣的現象之後,就用有點取巧的方式來呈現。之前我自己就有拍廢建築物的經驗,當時最想拍的也是人和建築之間互動。不過拍照當然有不同呈現方式,不斷的嘗試還是可以找到不同的面象。
關於比賽,當時有一種現象是,長官「非常非常鼓勵」,甚至有強迫攝影記者參加比賽的狀況,導致我一開始非常反對。但是在評審那天,我到了現場,發現「強制」可能還是有它的道理在。因為在現場,除了看到很多同業的作品,也發現包括我自己的照片在內都有很多的問題,包括圖說不清楚、裁切有問題、分類錯、交錯組別等等。事後想想,當然最好還是不要強制,但在現階段,強制參加可能還是有一點道理。
至於參賽照片交錯組別,我個人認為,其實美國、歐洲新聞攝影比賽的規則都很透明,只是我們很少用心去觀察人家的得獎作品和機制,當然我們台灣攝影記者的交流平台也還不完善。所以是不是應該要讓大家有臨陣磨槍的機會。譬如,在比賽規則訂出來時,同時給一個範例,讓大家知道去年或前年的得獎作品大概是哪一類型的照片,讓參賽者在分類上可以有更明確的依循。
再來,我還有一個建議。今年雜誌類參賽比較少,還有我們也一直試圖想要對在媒體有權應用照片的那些人(例如編輯、美編等)產生一些影響。那是不是可以增設如「報紙最佳圖片應用獎」、「雜誌最佳圖片應用獎」等等?主動去擁抱他們嘛!慢慢讓他們知道圖片的應用應該是怎樣比較恰當。可能可以由主管來推薦版面、或設立提名小組、或由所有攝影記者來推薦等,挑選應用比較好的圖片應用,給予獎項。當然這個方式,執行起來會很辛苦。但是用獎品當武器,讓他們慢慢認同,從長遠的觀點來看,應該是會有幫助。以上是我個人的得獎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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