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資格 |
1.本賽事開放社會各界人士參與,不限參賽者身份。 2.作品符合新聞攝影屬性、不論是否曾在媒體刊登均可參賽。 3.參賽者須確保對參賽作品享有著作權,作品涉及肖像權事宜由參 賽者自行負責。 4. |
■ 項目類別 |
一、單張照片:(每人每類不得超過10張。) 1.突發新聞類:不可預知之新聞事件或可預期事件中之不可預知狀 況。 2.一般新聞類:可預知之新聞事件或狀況。 3.體育新聞類:運動競技和動態休閒相關之新聞事件。 4.新聞人物類(People in the news):新聞事件中特定人物的刻畫、描寫。 5.肖像類(Potrait):人物肖像。 6.自然、環境與科技:生態、環保、天文、 7.圖文特寫類:觀點不以敘事為主, 8.藝術與娛樂新聞類(Art and Entertainment):藝術、娛樂、 二、系列照片:(每人不得超過3主題,每主題不得超過10張。) 以多張照片報導單一主題之照片群組; 三、年度最佳新聞攝影記者:必須繳交二十到二十五張的作品集, |
■ 獎項 |
單張照片每一類別選出三名, |
■ 作品規定 |
1.一律以數位檔案送件,不收紙本照片,彩色黑白不拘。 2.參賽者自行裁切照片,但照片檔案長邊至少須為2000像素。 3.每張照片單獨保存為JPEG格式,圖像品質設定為high/ 4.除一般增減光、反差調整外,以電腦或人工竄改、合成、作假、 5.除肖像類及藝術與娛樂新聞類之外,攝影者介入新聞事件, 6.經推派為代表拍攝之照片不列入前三名, 7.評審團有權向參賽者調閱原始檔案。 |
■ 收件規定 |
1.參賽者須詳實填寫報名表格。( 2.將參賽圖檔、報名表格等電子檔燒錄成光碟, 3.圖檔本身、照片檔名和說明不得署名或出現與內容無關之文字、 4.單張照片檔名依類別及序號命名排序,並填寫對應之照片說明。 5.系列照片須自訂標題,並以一段文字敘述故事概要。 6.系列照片由參賽者自行排序,照片檔名依系列A之1、之2、 7.不論單張或系列,每一張參賽照片 都須以中文填寫照片說明。 8.收件截止日為2010年1月15日。 9.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10.比賽將於2010年1月擇日公開評審, 11.頒獎時間地點另行公佈。 |
■ 其它注意事項 |
1.主辦單位得使用參賽作品,並可重製、出版、展覽、網路張貼, 2. 3. 4.參賽者得同時參加所有項目類別;同一張照片參加不同項目時, PS. 2010台灣新聞攝影比賽報名表與簡章之連結位於左側欄位上方,歡迎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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