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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31日 星期三

2016台灣新聞攝影比賽得獎作品展覽

2016台灣新聞攝影比賽得獎作品展覽



展出日期:2016/9/1-2016/9/30
展出地點:台北市政府一樓劉銘傳廳後面走廊
展出時間:市政府每日開放時間都可參觀











2016年4月18日 星期一

第五屆臺賽獲獎名單

新鮮出爐的第五屆臺賽獲獎名單請看這裏!!!【繁體】

第五屆臺賽獲獎名單(銀獎、銅獎排名不分先後)

金浪獎:《臺北空難 複航墜河》
作者:黃彥傑(臺灣)

一、 臺海重大新聞類(IN)
金獎:《臺北空難 複航墜河》作者:黃彥傑(臺灣)
銀獎:《看病》作者:許叢軍
         《“東方之星”船難》作者:浦峰
銅獎:《消防撲救古雷石化火災紀實》作者:曾德猛
         沒吃完的飯菜》作者:夏鵬程
         《外灘·七日祭》作者田建明

二、臺海經濟新聞類(EN
金獎:《雨中呼喚》 作者:蘇巧將
銀獎:《小老闆招工》 作者:邱偉榮
         《工作難找》 作者:劉峰
銅獎:《CBD旁的拆遷村》 作者:張由瓊
         《春運10年記》作者:吳芳
         《卡車司機》作者:黃一清
         《股市低頭族》作者:王振宇
         《當他們老去 誰來堅守絲綢之根》作者:王小兵

三、臺海人物新聞類(PN
金獎:《不可抹去的噩夢:慰安婦》 作者:晏美華
銀獎:《無臂代課教師山村堅守12年》 作者:張廣玉
         《帷幕後的五歲星途》 作者:白石
銅獎:《奶奶,等我回家陪您過年》作者:儲永志
         《各有盤算》作者:杭大鵬(臺灣)
         《女大學生的模特之路》作者:林宏賢
         《不朽!抗戰老兵》作者:王傑 

四、臺海藝文新聞類(ACEN
金獎:《鄉土文化》作者:餘華強
銀獎:《班主任》作者:劉峰
         《中國式“考研族”》作者:鄭濤
銅獎:《銅器製作一條街》作者:張新
         《牧馬人》作者:李府翰(臺灣)
         《為夢想流浪》作者:王振宇
         《勇者遊戲》作者:張廣玉
         《空間記憶-臺灣歷史空間再思維》作者:黃世澤(臺灣)

五、臺海生活民俗新聞類(LFCN
金獎:《酒吧街的早晨》作者:賈軍松
銀獎:《病房裏的愛情故事》作者:吳芳
         《童年的夜晚》作者:劉峰
銅獎:《全民皆拍》作者:衡國良
         《二孩家庭》作者:周馨
         《陪讀老人街》作者:廖崢豔
         《中國留守兒童》作者:劉飛越
         《最後的女窯工》作者:夏東海

 六、臺海環保科技新聞類(EPSN)
金獎:《瀕危的古長城》 作者:柳濤
銀獎:《狐狸有淚》 作者:儲永志
         《還我藍天》 作者:白石
銅獎:《冼村之痛 ——垃圾堆如山 疫情頻發惹人愁》 作者:陳憂子
         《海洋館裏的最後一隻鱷魚》作者:潘登
         《溪水中佈滿死豬》作者:夏鵬程
         《這水我喝了 這事我辦了》作者:謝勇
         《黃河再現流魚奇觀  下河捕撈十分危險》作者:高志勇、曹創威 
     
七、兩岸議題新聞類(SN
金獎:《中國抗戰老兵》作者:林宏賢
銀獎:《歷史性的握手》作者:趙昀
         《無法癒合的傷口》作者:廖崢豔
銅獎:《月隱臺灣》作者:崔楠

2016台灣新聞攝影大賽得獎名單

2016台灣新聞攝影大賽得獎名單如下:
2016年度最佳新聞照片
張新偉_中央通訊社


2016年度最佳攝影記者
從缺

系列照片類
第一名_商華鴿_自由攝影師_香港焦慮
第二名_曾千倚_商業週刊_愛的極限
第三名_第三名_Anthony Kwan_端傳媒_小鎮的蛻變
優選_林佑恩_報導者_台東童工

一般新聞類
第一名_從缺
第二名_陳卓邦_蘋果日報
第三名_葉信菉_風傳媒
優選_方賓照_自由時報

自然環境與科技類
第一名_商華鴿_自由攝影師
第二名_余志偉_報導者
第三名_楊子磊_經典雜誌
優選_余志偉_報導者
肖像類(優選不分次序)
第一名_從缺
第二名_余志偉_報導者
第三名_吳柏源_蘋果日報
優選_吳柏源_蘋果日報
優選_林佑恩_報導者
突發新聞類
第一名_吳柏源_蘋果日報
第二名_韓海丹_自由攝影師
第三名_余志偉_報導者
優選_鄭清元_聯合報
新聞人物類
第一名_張新偉_中央通訊社
第二名_鄧淳_文化大學新聞系學生
第三名_余志偉_報導者
優選_吳翊寧_中央通訊社
圖文特寫類
第一名_從缺
第二名_葉家豪_端傳媒
第三名_郭浩忠_端傳媒
優選_王緯濬_自由業
藝術與娛樂新聞類
第一名_從缺
第二名_從缺
第三名_吳柏源_蘋果日報
優選_余志偉_報導者
體育新聞類
第一名_從缺
第二名_游智勝_蘋果日報
第三名_游智勝_蘋果日報
優選_韓海丹_自由攝影師

2016年1月5日 星期二

重新公告 2016台灣新聞攝影大賽 收件至2016/1/12 23:59

2016台灣新聞攝影大賽簡章
參賽資格:
1.本賽事開放社會各界人士參與,不限參賽者身份、國籍。
2.作品符合新聞攝影屬性、不論是否曾在媒體刊登均可參賽。
3.參賽者須確保對參賽作品享有著作權,作品涉及肖像權事宜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單張照片須為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期間拍攝之作品、系列照片須於上述期間完成或首次發表。

項目類別:
一、單張照片:每人每類不得超過10
1.突發新聞類(Spot mews):不可預知之新聞事件或可預期事件中之不可預知狀況。
2.一般新聞類(General news):可預知之新聞事件或狀況。
3.體育新聞類(Sport News):運動競技和動態休閒相關之新聞事件。
4.新聞人物類(People in the news):新聞事件中特定人物的刻畫、描寫。
5.肖像類(Potrait:人物肖像。
6.自然環境與科技(Nature and Technology):生態、環保、天文、科技相關議題之新聞事件。
7.圖文特寫類(Feature):觀點不以敘事為主,著重人情趣味和畫面美感之軟性新聞角度或題材。
8.藝術與娛樂新聞類(Art and Entertainment:藝術、娛樂、時尚相關議題之新聞圖片。
二、系列照片:每人不得超過3主題,每主題不得超過10
以多張照片報導單一主題之照片群組;屬專題性質之攝影報導或圖片故事。
三、年度最佳新聞攝影記者(BOP)必須繳交15~30的照片,請參賽者以年度攝影作品集的角度來挑選與編輯。
四、年度最佳新聞照片(POY)參賽者不需針對此項特別報名,評審團於評審結束後,由所有參賽照片挑選而出。

獎項:
單張照片每一類別選出三名,系列照片另選出三名以及一名年度最佳新聞攝影記者、一張年度最佳新聞照片,各類別經評審團提議得列入優選,年度最佳新聞攝影記者與年度最佳新聞照片除外,若該類名次從缺則不得提議優選。得獎者將由大會於頒獎典禮上授與得獎證明。

作品規定:
1.一律以數位檔案送件,不收紙本照片,彩色黑白不拘。
收件的電子信箱:tppatppa@gmail.com
2.參賽者可自行裁切照片,但照片檔案長邊至少須為2000像素
3.每張照片單獨保存為JPEG格式,圖像品質設定為high/8、圖像dpi設定為72dpi
照片檔案勿超過1MB
4.除一般增減光、反差傳統暗房對照片能修改之調整外,以電腦或人工竄改、合成、作假、多次曝光之作品一律不接受。前述情況經查屬實一律取消評審或得獎資格。
5.肖像類藝術與娛樂新聞類之外,攝影者介入新聞事件,安排、導演之作品一律不接受,經查屬實一律取消評審或得獎資格。
6.參賽者自行選擇參賽類別,但不得同一張照片參加多個類別,系列照片年度最佳攝影記者兩類除外,若有發現,該張照片將不列入評審。
7.經推派為代表拍攝之照片不列入前三名,得經評審決議後列入優選。
8.評審團有權向參賽者調閱原始檔案。

收件規定:
1.參賽者須詳實填寫報名表格,須至本會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以便得獎後續聯絡事宜。線上報名表連結如下:
2.圖檔本身、照片檔名和說明不得署名或出現與內容無關之文字、記號。若有發現大會有權得以修改或塗銷。
3.單張照片檔名依類別及序號命名排序,序號請以阿拉伯數字二位數編排,並填寫對應之照片說明。如:突發新聞之01、突發新聞之02、突發新聞之03…一般新聞之01、一般新聞之02、一般新聞之03…等,以此類推。
4.系列照片須自訂標主題,並以一段文字敘述故事概要。
5.系列照片由參賽者自行排序,序號請以阿拉伯數字二位數編排,照片檔名依系列A01、系列A02、系列A03…….系列B01、系列B02、系列B03…系列C01、系列C02、系列C03…排列,並填寫對應之照片說明。
6.不論單張或系列,每一張參賽照片 都須以中文填寫照片說明。
請將參賽作品及報名表一同寄至指定收件的電子信箱:tppatppa@gmail.com
報名表Word檔下載網址:
  收件截止時間:2016/1/12 23:59
7.比賽將於20161月擇日評審,評審結果於網站上公告。 
8.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9.頒獎時間地點另行公佈。

其它注意事項:
1.完成參賽手續之參賽者即同意主辦單位得使用參賽作品,並可重製、出版、展覽、網路張貼,或用於研討及文宣。使用過程主辦單位將尊重參賽者署名的權利。
2.若有第三方對照片中的人事物或建築提出權利方面的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對相關法律事務負全部責任。
3.不遵守參賽規則或不能滿足報名表格中條件的參賽者將被取消資格。
4.參賽者得同時參加所有項目類別,但不得同一張照片參加多個類別,系列照片年度最佳攝影記者兩類除外,若有發現,該張照片將不列入評審。未得獎之參賽作品,大賽會嚴格遵守中華民國著權法及相關法令。

5.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tppatppa@gmail.com

2015年8月1日 星期六

攝影家介紹--Eadweard Muybridge.

【影像,時間】-Eadweard Muybri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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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如果表現了決定性的瞬間,那們動態的動畫和電影或許就是累積無數個瞬間拼湊成了一段流動的時間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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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vimeo.com/134645970
英國攝影師,使用多個相機拍攝運動的物體而著名,發明「動物實驗鏡」(Zoopraxiscope)一種可以播放運動圖像的投影機,將連續圖像繪製在一塊玻璃圓盤的邊緣,隨著玻璃的旋轉,將影像投射出去,這樣就使這些影象顯得像在運動。 https://en.wikipedia.org/wiki/Zoopraxiscope

2015年7月31日 星期五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理事長交接,新任理事長余信賢 挑起重責大任


新任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理事長余信賢(左),卸任理事長吳逸驊
今日(7.31)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完成交接,卸任理事長吳逸驊表示,感謝各位前輩一同對新聞攝影專業的努力,期待台灣新聞攝影能立足台灣,放眼世界。

新任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理事長,由壹週刊攝影記者余信賢擔任。
余信賢,是攝影記者也是知名攝影家。

以下是新任理事長經歷


余信賢


求學經歷


1979出生在台灣嘉義
1995就讀省立嘉義高中,開始接觸攝影
1999進入世新大學攝影組
2011畢業於世新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研究所


職業背景

2005 進入壹週刊當任攝影記者至今








2015年7月24日 星期五

譴責724警察違法逮捕記者限制侵犯記者新聞採訪權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譴責724警察違法逮捕記者限制侵犯記者新聞採訪權


一、7月24日學生占領教育部抗爭行動過程中,警察竟連同將前往採訪現場的攝影記者逮捕,除限制記者採訪,要求現場記者不能用手機、不准發稿,使前往採訪的記者無法對外通訊,不僅嚴重侵害新聞自由行為,更罔顧記者人權;台灣新聞研究會對警察侵犯記者新聞採訪權,提出嚴厲譴責。



二、 在這次在抗議現場,攝影記者因新聞採訪所需,隨著新聞發生的狀況進入教育部採訪,卻被警察限制行動、限制使用手機、限制發稿,此舉已嚴重侵害新聞採訪權、罔顧人權,本會並強烈質疑警方目的在阻擋記者紀錄真相,阻撓記者採訪工作,嚴重侵犯新聞自由,是反民主最壞示範。



三、本會無法接受台北市警局將保障記者採訪權的責任,推卸給教育部和檢察官並向教育部。攝影記者在場採訪時,已表明記者身份,正進行採訪工作,居然被警方逮捕,警方此舉殘害新聞自由,讓台灣民主蒙羞。



四、本會重申,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應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維護新聞自由,勿再重蹈文林苑案、大埔案、華光社區案等抗爭現場,阻擋記者採訪,甚至對記者施暴,台北市政府與警政署更應明確要求警方在執法過程中,保障記者新聞採訪權與人身安全。




五、對於現場攝影記者遭非法逮捕及偵訊一事,本會認為此事已嚴重侵犯新聞採訪自由及媒體工作權的行動自由。若相關記者要提出告訴,本會將予以協助。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 2015.7.24

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

2015 台灣新聞攝影大賽 評審

時間:4月12日(日)上午十時開始。 地點:1839當代藝廊 (台北市大安區延吉街120號地下樓 (請由126巷進入))
感謝1839當代藝廊提供評審場地。 

徵求當天現場對攝影有熱血的志工,請聯絡  0939979242(Jameson Wu)

評審老師 

謝三泰

1958年生於澎湖馬公。在台灣社會運動風潮初起的1987年,進入當時重要民間媒體《自立晚報》,開始攝影記者生涯。次年起,連續三年榮獲「吳三連新聞攝影獎」。歷任《自立早報》攝影組召集人、《黑白新聞周刊》攝影組主任、《勁晚報》新聞攝影中心主任、《新台灣周刊》攝影編輯顧問。曾於北部各社區大學開設「紀實攝影」課程。
攝影創作聚焦於社會運動、弱勢群體和生態環境,曾參與「三輪車夫」、「看見淡水河」、「我們都是一家人:唐式症家屬照相簿」、「台北人」、「無聲的見證:921大地震災情影像」、「紅樹林生態之旅」、「台灣人權影像展」、「港都勞動群像」、「高雄:看不見的歷史」、「解嚴二十年」等攝影聯展,曾舉辦「勞動尊嚴」、「舞蹈空間」、「映象台北」等個展,並出版攝影集。作品獲國立台灣美術館



黃建亮

亮相館影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紐約視覺藝術學院(School of Visual Arts) 美國紐約市
攝影美術碩士(Master of Fine Arts in Photography)
伊利諾大學芝加哥分校 美國伊利諾州芝加哥市
攝影美術碩士班(MFA program in Photography)
南伊利諾大學 美國伊利諾  攝影與電影學士


邱奕堅

‧1962 born in Taipei, Taiwan, ROC.
‧Being curator the exhibitions in Taiwan, S. Korea and Japan; 台灣/南韓/日本 國際攝影展 策展人
‧Have over 10 years teaching in Photography field at sev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in Taiwan
‧Currently is studying PhD in Inter Media Art at Graduate School of Fine Arts, Tokyo National University of Fine Arts 國立東京藝術大學 藝術學博士
‧Curator of 1839 Contemporary Gallery, Taipei, Taiwan, ROC
‧Chairman of Taiwan Photo Fair in 2011 and 2012

學歷 EDUCATION
‧2005-2011 PhD in Inter Media Art, course, Graduate School of Fine Arts, Tokyo National University of Fine Arts
‧1992-1994 MFA in Photography, Academy of Art University, CA, USA
‧1987-1991 BA in Photography, Nih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Art, Japan

陳伯義

陳伯義,1972 年生於台灣嘉義,1999 年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研究所畢業,
曾參加2008 年「不設防的城市:藝術中的建築」在台北市立美術館、2011 年「故
事顯影-當代台灣攝影十人展」在高雄市立美術館、2012 年「出社會—1990 年
代之後的台灣批判寫實攝影藝術」在高雄市立美術館、2012 年「台灣報到-2012
台灣美術雙年展」在台灣美術館、2012 年「Different Dimension」在俄羅斯新西
伯利亞市立美術館、2013 年「交叉口‧異空間—兩岸四地藝術交流計劃展」深
圳何香凝美術館,也曾從事過攝影教學及策展等工作,專長為攝影及海洋工程,
作品曾被國立台灣美術館、高雄市立美術館、日本清里攝影美術館及私人單位典
藏。目前就讀於國立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研究所博士班。

林亦非

以香港為家的獨立新聞攝影記者。
主要為紐約時報、Getty Images 及彭博通訊社等國際新聞機構工作,作品散見於全球報章雜誌。
亦曾為不同非政府組織拍攝,包括無國界醫生,以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

2015年1月3日 星期六

2015年台灣新聞攝影大賽 注意

2015年台灣新聞攝影大賽 


 報名正式開始

注意

1.一律郵遞報名,請燒成光碟寄出(參閱簡章)











2014年11月3日 星期一

國民黨『番薯』廣告,盜用照片

自由時報攝影記者劉信德,委託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代發本人聲明。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在103年10月21日,於中時、聯合、蘋果日報刊登「連一顆地瓜.柯文哲陣營都要抹黑」廣告,並在刊登廣告後,再度印刷紙本廣告夾報發送。
報紙廣告及夾報文宣均刊登連勝文吃地瓜照片,並寫明該照片「截取自自由時報網路,記者劉信德拍攝,就是鐵證!」,經查該照片並非本人拍攝,也從未刊登在自由時報網路。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刊登之廣告與文宣與事實不符,本人已委請律師發出存證信函,要求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立即停止刊登錯誤廣告、停止發送錯誤文宣,並於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蘋果日報刊登廣告向本人道歉,同時委託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代發本人聲明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支持自由時報攝影記者劉信德採取法律行動,維護自身權益。
對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廣告,盜用風傳媒網路照片,又將此照片作者標示為劉信德攝,不尊重著作權,並罔顧人格權情事。本會,強烈譴責,中國國民黨臺北市黨部,應為此公開道歉 。

證據以下



2014年6月29日 星期日

【共同聲明】針對張志軍來台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譴責警方暴力、侵犯新聞自由

【記協聲明稿】針對張志軍來台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譴責警方暴力、侵犯新聞自由

《新頭殼》記者林雨佑於六月二十六日在新北市烏來地區採訪一起針對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的阻路抗議事件,卻遭到警方干擾採訪,甚至威脅逮捕。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針對本案發表以下四點聲明: 
一、新聞自由是憲法明文規定的國民權利,記者採訪新聞事件是這一權利的具體實踐,不容任何警察人員隨意出言恫嚇、剝奪。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對此嚴正抗議新北市警察局侵害新聞自由之反民主行為,並鄭重要求警政署及新北市警察局查明本案,對外公布完整事發過程並且公開道歉。並對肇事員警應予處分,同時主管機關應針對不當執法員警施予一定時數的法治再教育。

二、該記者採訪過程中已明確表示並出示陸委會發放的採訪證,不料肇事警察竟然回答:「有採訪證又怎樣?」「採訪什麼東西?」「誰給你採訪證的?」指揮官甚至一度下命令逮捕記者。足見主辦張志軍訪台事務的陸委會和警方橫向連繫溝通不良、前置作業不足,陸委會應就此事要求警方具以檢討改進,並對公眾承諾絕對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三、這起事件再次曝露台灣警方對於新聞現場記者的角色認知不清。記者在陳情抗議現場乃是進行旁觀採訪,而不是陳情抗議者,自然不是警察執法的對象。因此,記協要求警政署應該儘速出面與記者協會和其它專業團體協商,訂定員警在陳抗現場面對記者採訪時的行為規範,尊重記者採訪權利,嚴格禁止干擾記者採訪工作。 

四、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鼓勵新頭殼及林雨佑針對警政署及肇事員警提出損害賠償告訴。台灣記協將提供法律諮詢服務。